埃利特·瓦戈纳
有一位《时兆周刊》的订户来信:“请本刊看一下《雅各书》二章二十四、二十五节经文,将这两节经文同本章十七、十八以及二十二、二十三节经文做一下对照,看看这些经文所说的内容是否一致?”显然,把这些经文放在一起就发现它们之间的内容是相互一致的。不过,换句话说,我们根本就不需要把它们放在一起对照。因为,它们原本的意思就相一致,每节经文表达的其实都是相同的内容,我们先从《雅各书》二章十五节开始看起:
“假如,有一位弟兄或一位姊妹,没有衣穿,平日里没有食物吃,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你们平安地走吧!愿你们吃得饱,穿得暖。’然而,他们所需要的却不给,这又有什么益处呢?因此,信心没有行为,这信心就是死的。有人会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那就展示一下你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我用行为让你看看我的信心’”(雅2:15-18)
第十五、十六节经文充分阐述了这样一个道理:“人说过的话与所行的不相符,他所说的就是空话。”同样,有人因贫困而遭遇不幸,人的同情之心就会流露出来。但同情若无法体现其实质的作用,这种同情心就显得毫无价值可言。仅仅因他人的穷苦露出某种极强的同情心是会在短时间内会得到人们的赞誉,人们都认为他有一颗扶贫济困,慷慨解难的爱心。但他从未给穷人予以什么帮助,人们就会清楚他原本的同情心都是虚假的,往后,就会遭人厌恶。 所以,使徒雅各在这里讲的信心也同样是一个道理。人称自己相信基督,但若无法用行为去彰显信心,就说明他没有信心。
往下第十八节经文, 雅各在这里做了假设——有行为的对一位宣称自己有信心却无行为的人说:“请展示一下你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我用行为让你看看我的信心。”不过,依照前面第十七节经文,人在行为上缺失,信心就无法得以彰显;人没有行为,就证明他没有信心。然而,人能做出好的行为本身就证明他是有信心的。好行为是必然结果,因为产生行为的动力是信心。
这在本章二十一至二十三节经文里也同样反映出来:“我们的先父亚伯拉罕把儿子以撒献在祭坛上,难道他不是因行称义?你们难道没看出来?信心用行为才会显得完备。经文上说: ‘亚伯拉罕信上帝,上帝就以他的信算他为义。’这话得到了应验。”有人觉得这几节经文与保罗讲“人要称义,只有通过信心”相矛盾。其实,一点都不矛盾。雅各用亚伯拉罕的例子解释,亚伯拉罕用行为称义的原因。亚伯拉罕要证实他有信心,他就要用行为来表明, 进而通过行为使信心显得纯真无暇。换而言之,亚伯拉罕通过行为来说明,他所拥有的信心是纯真的。上帝曾向亚伯拉罕许下承诺:“以撒生的才可以称为你的后裔。”(请参阅 11:17-19)亚伯拉罕要表明他相信上帝有能力让以撒从死里复活,继而他把以撒献上祭台由此更说明亚伯拉罕相信上帝有能力兑现承诺。通过亚伯拉罕献以撒这件事,雅各亲口说这是要应验经文里的那句话:“亚伯拉罕信上帝,上帝就以他的信算为义。”所以,亚伯拉罕称义是通过信心,而不是用行为。 而雅各在其书信中说,亚伯拉罕不也是因行称义,这里的潜台词是说亚伯拉罕得救是通过信心,要体现出信心,只有用行为来彰显。
同样,喇合也是如此。雅各说:“类似妓女喇合不也是因行称义的吗?她接待上帝的信使,又把他们带到另一条路上,送他们走。”雅2:25 保罗说:“妓女喇合通过信心平平安安地接待侦查的人,就没有和那些不信的人一起灭亡。”来11:31 这两节经文的内容完全一致,喇合称义是通过信心,可是,如果喇合的信心只是停留在上帝带领以色列人的认同层面上,喇合就无法因信称义。这种所谓认同的信不是什么真正的信心。喇合听闻上帝把以色列人带到了迦南地,她坚信主的大能。于是,就做出主规定她要做的事。所以,雅各说喇合是因行称义,其潜台词就是说:喇合用行为证实她的信心是真正的信心。
《雅各书》二章十七、十八、二十二、二十三以及二十四、二十五,这些经文都说明信心与行为紧密相连,密不可分。有行为,就必有信心;不过,我们当牢记,信心放在首位,没有信心,必然不会有行为。我们来看经文:“我们胜过世界,是因为我们的信心”(约翰一书5:4)“义人必因信而活”(罗1:17)这些经文都说得很清楚。事实上,正如保罗在另外一节经文中所说:“你们若口里认主耶稣为主,心里相信上帝让他从死里复活,你们就必得救。”(罗10:9)监狱的一名看守问保罗:“我该做什么才能得救?”保罗如实回答道:“相信主耶稣基督,你必得救。”(徒16:31)这便是得救构成的必要条件,因为信心含有行为。有信心,必有行为,这就如同春雨花开是一个道理。有了亚伯拉罕的信心,就会产生像亚伯拉罕献以撒一样的举动。真正相信主耶稣基督,就会产生“与悔改相符”的举动来。
——本文发表于1887年6月23日《时兆周刊》